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公法專題
Seminar on Public Law 
開課學期
100-1 
授課對象
政治學研究所  
授課教師
吳 庚 
課號
PS7033 
課程識別碼
322 M3340 
班次
01 
學分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必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三3,4(10:20~12:10) 
上課地點
社科研1 
備註
碩班必修:公共行政。與陳淳文合開
限碩士班以上 且 限本系所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
總人數上限:20人
外系人數限制:3人 
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本課程以碩士班公行組同學為對象,由兩位老師共同上課。本課程分教授講授與學生報告研討等兩部分。兩位教授各講授二至三個主題,其餘為報告討論。其中吳庚老師將講授行政法學之基礎理論、發展趨勢與實定法的變革情形。陳淳文老師則以研究方法為中心,並聚焦於憲法議題。透過學術文章的分析與討論,以建立同學的基本研究能力。
 

課程目標
訓練學生對公法議題的分析能力,並學習基本的學術研究方法。並以強化憲法與行政法等公法整體相關專業能力為目的,俾使修習者在深入公共行政領域時,能掌握廣泛與基礎的公法相關知識。 
課程要求
同學提出口頭報告時,至少於一週前將書面報告電傳至同學信箱。報告當天,報告同學必須列印兩份書面報告給老師;未報告同學則必須積極參與討論,並於當天課後提交書面評論稿。不接受補交。
報告時不得以讀稿方式為之。
每篇報告之評論稿以12號字,A4紙一面為原則。
十月十九日前完成報告題目與報告時程之登錄。

期末報告繳交最後期限:民國10年1月11日。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每週三 09:30~10:10 
指定閱讀
 
參考書目
隨課堂進度發給或指定。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 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
第1週
9/14  吳庚教授:行政法作為公共行政的工具性學問─行政法與行政學的相互影響 
第2週
9/21  吳庚教授:行政組織法上的基本問題 
第3週
9/28  吳庚教授:公務員優惠存款(18%事件)的法律性質 
第4週
10/05  吳庚教授:非定型化的行政行為─一項分類的嘗試 
第5週
10/12  吳庚教授:訴願何去何從? 
第6週
10/19  吳庚教授:行政訴訟的四大類型 
第7週
10/26  專題演講:古登美教授一國家賠償法的理論與實務 
第8週
11/02  陳淳文教授:總統法律公布權之內涵與檢討(一) 
第9週
11/09  陳淳文教授:總統法律公布權之內涵與檢討(二) 
第10週
11/16  陳淳文教授:修憲界線之學術討論(一) 
第11週
11/23  陳淳文教授:修憲界線之學術討論(二) 
第12週
11/30  同學報告 
第13週
12/07  同學報告 
第14週
12/14  同學報告 
第15週
12/21  同學報告 
第16週
12/28  同學報告 
第17週
1/04  同學報告